耽美读书 > 重生耽美 > 贵圈混进了不明生物 > 分卷阅读173

己来一枪也不是不可能的。”里泽皱着眉担忧道,“也不知道你们追过去的时候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可我看越哥那样子,真是巴不得死了痛快。”

姜昴一顿,关上手机,沉沉地叹着气。末了,低斥一句:“害人精。”

至于他在骂谁,其他人也没那个精力去八卦了。所有的人都不愿意再提那个名字,他们祈祷着这件事情赶快过去,那个人的所有一切都不要再出现。

而此时回到楼上的姜越却并没有去睡觉,他将书房的门关死,重新坐到了书桌面前。

打开手机看了一眼,那上面的照片清楚的显示着他半个小时前脸的模样。

这一切都是真的。

姜越的视线飘忽落到桌面上的那些照片和复印纸上,最后,他深吸了一口气。

他现在连哭都哭不出来了。

他知道自己中毒太深,但他至少以为死亡可以让他解脱。

但是现在,连死都不可以。

于修要控制他,折磨他,让他生不如死——连死亡都不可以摆脱!

多么可怕的人。

姜越瘫坐在位置上,他心里一遍遍的想:你要我做什么,你到底要做什么,你特么到底要怎么样?放过我吧,我求求你。让我去死,你让我死个干净不行吗?

姜越就这样坐了半个小时,最后他想通了。疯也疯不了,死也死不成,那就好好活着吧。活就活,有什么大不了的。他作为一个男人,要活着承受痛苦。

大概这就是那个神经病想要的。

那个神经病。

对,那个神经病……

姜越忽然丢开手机,推开那些照片,把那些复印纸全部找出来摆在桌面上。将台灯的亮度调高,手有几分颤抖地拿起那些复印纸,这一次,是认认真真地看起来。

姜越其实没有读多少书,他十四岁就去了兵团,二十一岁进娱乐圈。作为一个标准的富二代军二代各种二代,他私下里的生活就是飙车打球玩游戏,稍微有点跟文艺沾上边的兴趣爱好就是看电影,还是动作电影。

其实他就是个纨绔子弟,他没多少文化。

除去各种光环家世,他也就是个五大三粗的莽汉,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对于修一无所知。

他突然觉得于修好有才华。

他记得于修家有间书房,里面似乎挂着很多毛笔字。他从来不知道于修这么会写字,这么会画建筑图形,还会画符。

这些纸张上记录着密密麻麻的复杂文字,全是古文,晦涩难懂,十个字里有六个字姜越都不认识,更遑论去理解其意义。

看完一张纸,姜越喝了半杯水歇口气,看着那篇幅浩瀚的文字,突然一股莫名其妙的自豪感油然而其。

歇了两分钟,姜越又开始工作。因为他对文字没什么敏感性,几乎是一看就过,根本很难集中思想去思考其意义。所以姜越想了一个办法,他找了一支笔一个本子,开始誊抄那些文字。

人家都说熟能生巧,等他把这些文字和符号都背下来,那个时候是不是能看懂它们的意义?

其实姜越也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他疯也疯不了,死也死不了,他无计可施。不做点什么,他就想大喊大叫,他想砸东西,想杀人。但他在努力控制自己。

他不能变成恶魔。

他是个人。

这一天,是离于修死去后的第十四天。

凌晨六点,十四分,五十九秒。

姜越正伏在案间奋笔疾书,房间的地上到处是他凌乱不堪、鬼画符一般的潦草字迹誊稿。

他的双眼通红,握着签字笔的手有力地在信签纸上摘抄出几个零散的文字。

天罡墓,太乙方,极凶;阴恶之灵附之,白骨生,死人活,厉鬼重生。

光是摘录出这一句话,大概已经耗费了姜越这一辈子的脑细胞。他搁下笔,揉了揉脸,决定先去吃个早饭。

比心理医生提前到的,是兰桑。

姜昴一大早就把人‘请’过来,此时兰桑端端正正地坐在沙发上,一脸茫然。

姜越冲他点头打招呼,还笑了一下。

他这一笑,兰桑直接懵逼了。

“少侠,你大哥身上煞气太重。”兰桑用眼神急迫地看着对面的姜昴,当然这句话他没敢说出口。姜昴还以为他是害怕,安抚他,“没事没事,不要那种表情。”

姜越吃完早饭后,以需要私下交流为由,把兰桑请去了自己的书房。一坐下来,兰桑就极不自然,仿佛屁股地下有针在扎一样,眼睛还到处乱看。

“我这书房怎么样?风水师。”

姜越坐在书桌的对面,隐在昏暗的灯光下面容很是俊美,尤其是那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有种摄人心魄的惊艳美感。

姜越长得帅是人所共知,兰桑以前也见过姜越,也的确承认这男人是男人中的精英,从脸到身材到家世,哪一样都是无可挑剔。

但即便是那样,姜越也还是个人。他就算帅的人神共愤,总还是个人。而现在的姜越,看起来已经有些超离了人的范围。

兰桑心里默念了十遍阿弥陀佛,默默地吞了一口口水,坐直了身体,尴尬地笑了笑:“挺好,挺好。”

姜越没注意道他的不自然,或许他也不想去在意。他坐在那儿仿佛是在下什么决定,然后他忽然站起身来,手里拿着一张纸。

兰桑也赶紧站起身来,十分自觉的接过那一张纸。低头一看,那上面是非常潦草的一些笔记。

“你能帮我解释一下这是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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