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殿下,据锦绣山庄的暗卫来报,那人乃古青国大皇子林越。”孙恒将暗卫得到的消息告知江昀,并且递上一幅画像。

江昀挑了挑眉,接过画像,慢慢展开,熟悉的面容呈现在眼前,嘴角微扬:“此番多谢杨庄主了。”

翌日,一小队人悄悄离开京城,前往南边。此后,每隔半月都有从南边传来的书信交给江昀,风雨无阻。

作者有话要说:  新坑开启,请多关照*?(?*ˊ?ˋ)?* ?????

☆、奇遇

燕国王城外官道上,一位身着月白色长衫,模样俊秀的男子摇着折扇慢慢悠悠地走着,不时左瞅瞅右瞧瞧,似在寻找什么。在其身后跟着一位岁数与他相仿的黑衣男子。

林越看着眼前黄澄澄挂满树的枇杷,立即停住脚,眼里垂涎之意渐浓。

“陈漠。”林越惊喜地对身后招手。

陈漠牵着马上前:“王爷?”

“你说这枇杷野生的这么好,渴不渴?想不想吃?”林越笑着问道。

陈漠抬眸看着前方难以计数的枇杷树,皆挂满果子,如一串串彩灯,夺人眼球。他活了这么多年,还从未见过野生的枇杷如此扎堆的生长,还自动用篱笆围住。当然,除了林越睁着眼瞎扯。

陈漠的表情被林越尽收眼底。

林越轻咳一声,叹道:“算了,走吧。”

陈漠牵着马正欲往前走,就听见身后一阵惊呼,转过头只见林越那宽大的袖口莫名其妙地被头顶的树枝给勾住了,而那一大串的枇杷,恰好钻进了林越的袖子。

陈漠:“……”

都二十五岁的人了能不能不要这么幼稚?这肯定不是我家王爷,一定是假的,叉走叉走!

林越跟树枝几番较量,袖中一重,枇杷掉落进去,这才心满意足的离开枇杷树下。

陈漠:“……”真有那么好吃?

林越拿了个枇杷,刚剥开皮,黄澄澄的果汁染在莹白的手指上,正准备往嘴里送,就见眼前站着一位身形圆溜溜的和尚,肚子圆的,脑袋圆,连脸也是圆圆的,看起来就很有福相。只不过,头顶上那凸起的一个疙瘩,总有种让人想伸手给他按下去的冲动。

“阿弥陀佛,皇后娘娘。”和尚双手合十,静静地看着林越,然后恭敬地说道。

林越呆住了,转头看向身后,没人啊,再看看和尚,僵愣片刻,难不成是个傻和尚?

和尚依旧不曾离去,目光澄澈,丝毫没有半分痴傻的迹象。

“吃吗?”林越从袖里掏出枇杷递给和尚,试探性地问道。

和尚伸出双手接过:“多谢娘娘。”说完,便大步离去。

林越顿时只觉天雷滚滚,确定这和尚方才还在叫自己,看来这和尚不仅是傻,而且还瞎啊。

陈漠站在一旁听着,嘴角微微抽搐,低下头偷笑。

“真他娘的抽风啊。”林越瞥了眼陈漠,没好气道,“不过这和尚长得可真圆,倘若云儿看见了,定是会拔腿就跑。”

林越这才反应过来,转过头看着空荡荡的身后,“陈漠,云儿呢?”

陈漠也愣住了:“四王爷未曾跟来。”

“不对呀,昨晚他分明还住我隔壁,说是要一同来王城玩。”林越惊讶万分。

陈漠仔细想了想,这么说来,他们这是把四王爷给弄丢了?思及此,脸色也逐渐凝重起来。

“你说,老头子如今年迈,眼睛也不利索,这少了一个儿子,应该也不会发现吧?”林越暗自思忖道。

“国主每日都会询问四王爷功课,并且,膝下仅四子。”陈漠回道。

言外之意就是,除非是国主脑子也不好了,才不会发现自己最喜爱的小儿子丢了。

“算了,丢了就丢了,凭他那本事,也没几人能伤他。”林越想了想,毫不担心,林行云那小子也有十三了,不会有事。

陈漠心里默默同情起四王爷来,这哪里是一母同胞的哥哥说的话。

此时,远在王城数十里外的一处小院内,林行云一手拿着马铃薯,一手拿着馒头,咬一口哭一下,惹人心疼。

二人慢慢悠悠地走着,终于进了城。

宽敞的大街上人来人往,两旁摆着许多大大小小不同的摊位,琳琅满目的商品依次排开。

“到底是燕国王城,天子脚下,一派繁荣之景。”林越感慨不已。

“再过一阵科举便开始了,各地学子齐聚王城,更加热闹了。”陈漠道。

“是啊,毕竟我也是来应试的。”林越笑道。

陈漠闻言,默默别过头,自家王爷从小便不是爱读书之人,平常不是捉鱼就是逗猫的,太傅多次被气病,好在国主当年性子急,每回王爷闯祸便是一顿揍。虽说效果不大,好歹也能静下片刻学习了。

“若能考个状元,一路敲锣打鼓,头戴红花,一直到古青,老头子见了,肯定会激动得泪眼婆娑。”林越笑道。

怕是会气病吧,堂堂一国皇子,竟然跑到他国去考状元,陈漠心想道。

皇宫内,年轻俊美的天子端坐在书桌前,手中拿着奏折,眉宇微蹙。

十六岁登基的江昀,在四年间,平复内乱,收复失地,手腕狠厉,手段比先皇更甚,让那些起初还抱着轻视的人战战兢兢,不敢轻易作乱。

窗棂一阵轻响,江昀抬起头,一双好看的眼睛看向懒洋洋趴着的鸽子,起身走近,取下鸽子脚腕的纸条。


状态提示: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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