耽美读书 > 经典耽美 > 蝼蚁 > 第31节

陆重的手掌麻麻的,隐约感觉到一些事,可真的循迹过去,又好像什么都没有。

回去的路上,两个人各怀心事,都没怎么说话。

到了平时林锦送陆重回家的那个路口,陆重都下车了,又重新拉开车门。

“等我一会儿好吗,有个东西,想给你。”

林锦顿了片刻,轻轻点头。

陆重回来得很快,上车就把手里的东西塞到林锦怀里,低着头边玩手指,边故作平静地说:“这么久了,也没送过什么礼物给你,这个是我自己做的,就是个小东西,是我的心意,你别嫌弃。”

那是个长条状的木头盒子,平时装女士手链的那种形状,颜色有点黑又有点综,不好形容,在昏暗的灯光下仍然泛着油润的光泽,让人忍不住想摩挲。

打开居然是一双筷子。

乌黑的颜色,顶端处用银箔箍成一圈,下边一个指节长的部分,雕成一只小鸟的模样,那小鸟惟妙惟肖,连翅膀上的纹路都清晰可见。

即使用林锦的眼光来看,仍然可以用j-i,ng致形容。

他把筷子拿起来,才发现另有玄机。最顶上的平面还刻有他的名字,一支刻着“林”,一支刻着“锦”。

“谢谢,我很喜欢。”

林锦的手指从那两个字上摩过,心里似乎也随着指尖的触感变得凹凸不平,他是真的很喜欢这份礼物。

陆重还在低头掰他的手指,听到只是笑,也不抬头,说:“那我先回去了。”

第四十三章

直到最后,林锦的那句分手都没说出来。

每次想开口,一看到陆重的脸,那些话就像坠了铅,湮在喉咙里再也爬不上来。林锦向来说断就断,连“分手”两个字都不会跟一个人说第二次,他最受不了犹疑不决的人,偏偏这次成了自己最讨厌的样子。

他总是控制不住地想,陆重会不会哭?

虽然在此之后,可能跟他再无关系。

而陆重也渐渐适应了海阳的工作,他还是很多东西都不会,但人勤快,脏活累活不需要人叫就会主动去干,所以其他人还是比较照应他。他终于了解陈良让他进综合部的初衷,这里主管后勤,大杂烩,对业务能力要求不算太高,他这种没有经验的小菜鸟也能很快上手。

一切好像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却似乎并没有让他如想象中那么高兴。

电脑可以学,软件可以学,流程可以学,可那些隐匿在话里行间,藏没在阅历深处的东西,又怎么学呢?

海阳的规定是一周上六天,单休。

陆重趁周日休息把家里的被子、冬衣都拆了洗了,在楼下晾成一排。安乐一直在他身边帮忙,递递衣架,拿拿夹子,十分认真。

陆重晾完一盆,跟安乐说:“去叫妈下来晒太阳。”

安乐抬头看他一眼,又低下头,吐出一个字,“不。”

陆重真是奇了怪了,他妈跟安乐不知道怎么,就是不对付。这话说得可能不怎么对,反正就怎么都不像正常母女,几乎零沟通,就像两个住在一个屋檐下的陌生人。

他妈也就算了,关键是安乐这么小,能知道些什么?

他放下手里的事,蹲下把安乐拉到跟前,先理了理她的小辫,柔声问:“安乐,阿大问你啊,是不喜欢妈妈吗?”

安乐低着头,手一直去弄夹在自己衣摆上的夹子,就是不说话。

“那是我们的妈妈啊,你要是不喜欢她,她得多伤心啊对不对!”

安乐抬起头,嘟着嘴,委屈得眼睛都红了,“她不喜欢我!”

“她不喜欢我……我怕,害怕她!”

说着说着就开始哭,眼泪掉得擦都擦不过来,陆重赶紧把她往怀里带,拉起衣摆给她擦眼睛。

“好了好了,不哭了不哭了,阿大不问了啊,我们安乐不哭了,乖,乖。”

陆重哄了好久安乐才停下来,他捏了捏她的鼻子,笑她:“爱哭鬼。”

安乐脸上还挂着泪痕,搂着陆重的脖子,不好意思地把头埋在他肩膀,陆重顺势抱着她站起来,“走,我们上楼去。”

他心想,以后慢慢再说吧,母女连心,时间长了总会有改善。

上了楼,陆妈妈却不在房间,陆重又去对面刘姨家找了找,也不在,他有点急了。

突然想到什么,赶快往家里跑,到厕所门前一看,果然是关着的。他扣了扣门,听到里边传来回应的声音,才终于放下心来。

晚上下班后,陆重还在考虑待会儿要不要去找林锦,自从上次见面已经过了两周,最近林锦好像格外的忙,电话说不了两句就挂了。

可去找他的话,会不会打扰?他有点纠结,最后想想还是算了,正事要紧。

于是慢悠悠地溜达着往回走。

陆重回家路上会穿过顺城的老城区,路边休息了一个冬天的宵夜摊子重新开张,人声攒动油烟升起,初夏的夜风清凉又温柔,一起混杂成他最喜欢的人间烟火气。

陆重决定用掉他一月一次的喝酒份额,买了一听最便宜的本地啤酒,坐在离人群不远不近的马路牙子上,一边看弦月西匿,一边大口喝酒。

每次吞下,都忍不住发出惬意地呵气声。

生活最好的模样?是冬天的二两高粱酒,是夏天的一罐冰啤。

陆重幸福得眯起眼睛,恨不得跳起来蹦两下,掏出手机,打了几个字,又一个一个删掉。

重新打下:“今晚的月亮很好看”,然后按下发送键。

林锦的电话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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