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重要的是我觉得她非常适合我,能够自强自立,我是军人,结婚以后肯定不能经常在家,有个这样的妻子,家里也能使我放心。并且,有一次我出任务的时候遇到危险,差点死了,是她救了我的命。

历父听了也觉得这姑娘不错:“一个农村来的姑娘能考上大学就已经很不容易了,还能同时养活自己,确实够资格做一名军嫂。”

倒是历母觉得自己的儿子愿意娶一个农村女孩儿,肯定是因为她救了他的命,人家这是拿救命之恩,让儿子娶她呢。不过家里两个男人都同意了,她也做不了主。

等历父不在的时候,历母这才偷偷的问历凌云:“儿子,你跟妈说,是不是那个女人仗着救命之恩,非要你娶她的。妈可告诉你啊,这娶媳妇儿可是一辈子的大事儿,你可千万不能马虎,这是随便谁都能娶得啊?。”

历凌云看母亲还是这样,头疼的揉了揉额角。对历母说道:“妈!是我自己要娶她的,再说我的脾气你还不知道吗,我要是不愿意,谁能逼得了我。”

历母听儿子说是自己愿意的,可还是不愿意放弃,这要出去一说,让别人知道自己的媳妇儿是个农村来的,还不被笑掉大牙。:“儿子!妈也知道你脾气倔,可是这件事情,妈还是希望你再考虑考虑,毕竟结婚是一辈子的大事,不要这么草率,不然以后再后悔可就晚了。”

“我已经考虑的很清楚了,这辈子我只会娶她一个!”历凌云认真的看着历母说道。

历母听到儿子这么坚决的话,内心也有些生气,看着儿子的眼睛说道:“那我是要是一定不同意呢?”

“要是娶不到她,那我情愿这一辈子都单身。”历凌云说这句话,直接离开了,气的历母在原地跳脚。不过也拿他没办法,总不能真让儿子打一辈子光棍儿吧。自己的儿子自己还是清楚的,说出的话就一定能做到。自己要是真的逼的他结不了婚,那以后恐怕再想让他结婚就难了。

想着叹了口气,唉!儿女都是债啊!还有个小女儿也是整天疯的不行,唯一让自己省心的就是大儿子了,可惜结婚好几年也没个孩子。唉!真是越想越愁人,没一个省事的!

算了,农村的就农村的吧?现在只盼着能结婚以后赶紧给自己生个大胖孙子就好了。

而楚楚和郑华这边刚一出来就收获了一大波羡慕的眼光。

两个人今天穿的衣服都是在这小山村里没有见过的。楚楚是上身白色衬衫搭配黑色紧身裤,衬衫领子上点缀着一些亮闪闪的碎钻,脖子上戴着一条珍珠项链,脚上穿着黑色小皮鞋,看起来起来,大方又洋气。郑华则是粉色碎花连衣裙,脚上是粉色的闪钻小皮鞋,这些都是雅欣服装厂做出来的衣服,作为服装厂二老板的女朋友,自然是不缺衣服穿的。

先不说衣服漂不漂亮了,

第137章

就说是身上从头到脚穿的全是新的,就够吸引人眼球了。毕竟现在这个年代,大家穿的还都是补丁摞补丁,有的人甚至长到十几岁,还都没穿过新衣服。就像以前的原主和云硕一样,即使有新衣服,也大多要么灰扑扑的,要么颜色很单一。

村的人见着两个人都打着招呼,毕竟现在人家都知道楚楚在外面出息了,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能有用得着人家的时候呢!当然得好好打打关系了。

不过也有些故意出来找事儿的,就像面前拦着她的这个,这个女孩儿叫翠花,以前总跟云青青在一起玩,现在云青青那么惨,这应该是替云青青来找自己麻烦的吧!

翠花以前就看不上楚楚,家里穷不说,还唯唯诺诺的,见了人连话都不敢说一句,她们也都不喜欢跟她在一起玩,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以前总被自己欺负的云楚楚变了,不止挣钱了,现在还考上大学了,看着以前总被自己欺负的人现在谁也不敢欺负了,大家还都巴着她,捧着她,心里就是一阵嫉妒,更何况自己的好朋友云青青还被她害得那么惨,这些本来都应该云楚楚去承受的,凭什么她在害了自己好朋友之后还能生活的这么好。

想着这几天传着的事儿,便上去拦住云楚楚说道:“楚楚,现在被大家捧着的感觉是不是特别好?可惜呀,你知道吗?隔壁云水村的郑轩要娶媳妇儿了,听说娶的还是城里的姑娘呢!日子就定在明天呢!呵呵,当初你不在不知道,那郑轩以为你死了,还跑到这里发了一顿大火呢!可惜你现在回来了,人家不还是要娶别人。不过人家娶了媳妇儿,你这可怎么办呢?当初他救你的时候,你们俩可是有了肌肤之亲的。”说完还一脸坏笑地看着楚楚,看你穿的在好,人家要娶的也不是你,你还不是只能干看着。

楚楚一脸看神经病的样子看着翠花,:“什么叫肌肤之亲,就因为他救了我,抱了我那一下就叫肌肤之亲了,要是医生给别人看病的时候是不是就要叫耍流氓了,那我劝你这辈子就算病死了,也千万别去医院看病,糟践了你自己就算了,万一糟践了人家医生来可就是罪过了。”

边上看热闹的人也都忍不住了,这翠花是不是傻啊?楚楚都是大学生了,你说你不赶上去巴结人家就算了,还敢上去找事儿。这乡里乡亲的,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能用的上人家,有事儿要找人家帮忙呢。再说人家家里现在不比以前了,看那四间大瓦房盖的,啧啧!村里谁不羡慕啊?都说她大伯家前两年盖的好,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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