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小宏眼光闪了一下,淡若地接过,放回自己的包里。

祁尉看了一眼,立刻回想起在一中时黄加刚说他因为弄坏一支钢笔而杨小宏曾经打了他一顿。难道就是这支钢笔?这支钢笔怎么这么重要,即使坏了他都要带在身边?

祁尉站起来:“好像已经坏了,扔了吧,我给你买一支新的。”

祁尉是故意说的,想看他有什么反应。

“这个是我老爹送我的,不能扔……”杨小宏说,“我考上一中,老爹奖励我的。”

杨小宏的目光渐渐沉下去:“我没想过要杀刘军。”

不久,法院发来通知,杨小宏的案子将要在三天后不公开审理。审理这个案子的法庭是特别为未成年人设置的专门的审判庭。审判长也是对未成年心理和性格有深入研究的一位资深院长。

老爹作为杨小宏的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而刘军的父母也亲自到场,从两个人的穿着来看,他们的身份都不一般,他们看到老爹的眼神里充满了愤恨,老爹对他们则是充满了愧疚。

从所有的资料来看,公诉机关对杨小宏的背景生活调查其实很草率,研究也不是很透彻,甚至有些偏见,不过没关系,祁尉已经准备充分了。

而公诉机关对杨小宏的年龄调查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年龄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至关重要。

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案件事实部分大致说了以下内容,刘军一次玩耍时,不小心踩坏了罗义中家的蔬菜和鸡鸭,杨小宏心胸狭窄,准备作案工具(一米长的钢管)对刘军进行了殴打,意图置之于死地,但由于刘军的同父异母的哥哥刘龙赶到,杨小宏由于意志之外的原因,终止了殴打行为,但其行为已致使刘军遭受重伤,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未遂)。有刘军的哥哥作为证人,有物证,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等证据予以证明。

可以看出,公诉人对杨小宏一点儿也不留情面。

审判长问杨小宏:“你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有无意见?”

老爹很紧张杨小宏,他的目光一直在杨小宏身上。

“有。”杨小宏说,“我没有想过要杀刘军,我只是想打他一顿。”

审判长问祁尉:“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有无意见?”

“有,刘军踩坏罗义中家的蔬菜和鸡鸭并不是不小心,而是故意,我的当事人的行为也不构成故意杀人罪,应该构成故意伤害,至于构不构成犯罪,应该看被告人所受的伤是否属于重伤。”祁尉泰然自若地在庭上发表意见。

审判长用例行公事的语气说:“下面由公诉人对被告人进行讯问。”

公诉机关派来的两名公诉人都十分年轻。年轻人总是锋芒毕露的。

公诉人说:“被告人杨小宏,公诉人今天在法庭上就本案事实再次对你进行讯问,你必须如实回答。听清楚了吗?”

“听清楚了。”

“你是怎么知道你家的菜和鸡鸭被刘军毁坏的?”

“老爹告诉我的。”

“当时你在哪儿?”

“在家。”

“你听说了以后就立即冲出去殴打刘军吗?”

“是。”

“你用的什么工具?”

“钢管。”

“你是否知道用钢管等器物重击一个人的头部可能导致一个人的死亡?”

“知道。”

“你在明知道这种行为会导致一个人死亡的情况下,是否依然用钢管等器物重击被害人的头部?”

刑法对于故意杀人的理论上分两种情况,一是直接故意杀人,所谓直接故意杀人就是指,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导致对方的死亡,却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二是间接故意杀人,间接故意杀人是指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导致对方的死亡,而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很显然,公诉人是想把审判人员引导到杨小宏是故意杀人上,这样杨小宏的故意杀人罪便得以成立。

“我没想那么多,我只是.....”

公诉人打断杨小宏的话:“我问你是否用钢管袭击了被害人的头部,你只需要回答是,或者不是。”

对于公诉人的冷漠,杨小宏不太高兴,他深吸了一口气,用尽量平静的声音说:“是。”

公诉人的语气犀利起来:“用钢管袭击被害人头部,如果被害人死了,对于这种结果,你是放任它的发生,还是你根本就希望被害人死亡?”

杨小宏只是一个孩子,他招架不住公诉人的毒舌。不过幸好审判长及时制止:“请公诉人注意提问的方式。”

公诉人脸上虽然没有很多表情,不过从他自信的眼神里可以看出他是认为自己占上风的,虽然被审判长制止了他刚才的发问,但是,他认为自己的讯问已经影响了审判人员。

可是,祁尉在对杨小宏发问的过程中,又将案件的焦点扭转过来。而公诉人对杨小宏刚才的语言攻势可能会影响杨小宏,让他产生害怕或紧张之类的情绪,祁尉也要在对被告人的问话中,调整他的心态。

“杨小宏,不要紧张,看着我。”

杨小宏听到祁尉温雅的话,不由自主地抬头看他,就看到一个淡淡的笑容,不知怎么,就想到了那天他背自己去医院时的情景,莫名地很安心。

“老爹就在旁边,你要不要转头看看他?”祁尉温柔地说。

杨小宏始终不去正视老爹的目光,他对祁尉说:“你要问什么就问吧。”

祁尉对他淡淡地笑了一下,好像平时说话那样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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