耽美读书 > 重生耽美 > 古穿今之星缘 > 第29节

车子停靠在大排档广场附近,广场很大,人也很多。红男绿女,鸭绿鹅黄,到处都是年轻人的激情与活力,却唯独没有辰风身上的那股与生俱来的气质。他是独一无二的,真的。

清远扭头看了看辰风,笑了笑。

他今天没有穿西装,也没有化妆,虽然戴着一副硕大无比的墨镜,快将整张脸都遮住了,但是单单露在外面那尖尖的下巴,都比那一张张或年轻或帅气或稚嫩的脸有看头得多。

辰风之所以会选择这个地方,是因为他不想把一场约会搞得像是地下恋情一样。虽然这种恋情的确只能在地下暗暗进行,但是能给他的自由,自己还是想多给他一点的。

找了一个偏靠角落的桌椅坐了下来,辰风说道:“你先在这里坐一会,我马上过来。”他提了提立领,让领子遮住半个脸,然后便去点餐了。

辰风走后,清远却发现他忘记带钱包了,拿起钱包站起身,冲着他喊道:“公子~”迎面走来一个人,撞了他一下,钱包被撞在地上,摊开来,露出辰风的身份证,以及其他证件。

清远立即道歉:“啊!真是不好意思,这位公,呃,先生。您还好吧?”

来人愣在那里,竟然像他一样留了一头长发,虽然不是很长,但是足够遮住他的半张脸,清远捡起钱包,顺手扶起他。抬头却看见那人的左半边脸上竟然有一条细长的伤疤,像是被人故意划出来的一样。可惜可惜,如果没有这条伤疤,这该是多么英俊的一张脸。

那人站起身,低声说了一句:“我没事。”然后转身走了。

难怪他会留长发遮住半边脸,原来,左脸上有一条伤疤。但是那条伤疤并没有影响他的容貌,反而有一种邪异的美感。

是他太过悲观了吧!清远叹一口气,辰风却端了几样肉串回来了。

“忘记拿钱包,先吃吧!我过去给老板送钱。”

清远点点头,坐了回去。回头看看那落寞的身影,竟然莫名的有几分心酸。他摇了摇头,自嘲的笑了笑,从前就算落拓到和李总管一起吃糠咽菜的时候,他都没觉得心酸过,现在竟然会莫名的心酸了起来。只是一个伤疤啊!

清远端起一块牛排,左右端详着,却不知该如何下口。这一堆红呼呼的东西,到底是什么?这里的食物,一个比一个莫名奇妙。

辰风在他面前坐了下来,左右看了看,没有发现狗仔的踪影。将硕大的墨镜摘了下来,然后左手拿插,右手拿刀,示范着吃了一块牛排。

清远效访着,虽然切得有点难看,但好歹吃到肚子里去了。咂了咂嘴,清远赞道:“这里的吃的虽然有点奇怪,但是味道还不错。”声音很小,又切了一块,放进嘴里咀嚼着。

“你在嘀咕些什么?”

清远抬头笑弯了眼睛:“没有呀!”

辰风却也不再追问,切开一块牛排放入口中品尝着:“嗯!味道的确不错,还是小时候的味道。”

“公子小时候经常来这里吗?”

辰风的脸上有些落寞:“都是从前了,不提它。”眼睛看向远方,却掩盖不住脸上的失落。随即他便转移话题:

见他不想说,清远也不再问,低头吃了一口牛排,抬起头来说道:“公子。”

辰风回答:“嗯?”

“不如,我们一直陪着彼此好了。反正你是一个人,我也是一个人。”

隐隐的觉得这句话熟悉,可是明明,从来没有任何人对他说过这样一句话。脸上一向挂着寡淡笑容,对任何人任何事都漠不关心的辰风,突然有一觉得有什么东西在心里沉淀。这个东西沉甸甸的,忍不住想抱住。这个东西暖呼呼的,窝心的舒服。

轻轻点点头,然后低头吃牛排,说不出心里是什么感觉。开心?是,这肯定是开心的感觉。

清远仿佛也很开心,他抓起辰风刚刚端回来的液体就喝了一大口,刚喝到嘴里,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喷了出来。若不是辰风闪得及时,他那张倾国倾城的俊脸绝对会被喷得面目全非。

一边猛烈的咳着一边伸出舌头来直呼气:“咳咳。。咳咳咳。。公,公子。。咳咳。。。这,这是什么东西?怎么,怎么这么难喝?”

呃,辰风端起啤酒幽哉幽哉的喝了一口:“男孩子怎么可以不会喝酒?慢慢学吧!”一脸的好笑,仿佛是在看热闹。

清远一脸莫名的望着那杯黄橙橙的液体。

酒?酒是这个味道的么?虽然他喝酒的次数不多,可他明明记得,酒不是这个味道的呀!

公子,您可别再骗我了呀!

作者有话要说: 快纠结死了,一直锁着我那一章。。有喜欢 这篇文的亲,不要吝啬的留下脚印吧。。。

我可不可以说:霸王割jj。。。。


状态提示:第2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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