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睁开眼睛,将嘴边玉箫拿开,我看那皇城天空,乌黑的一片,全是各类飞禽,一只五彩的鸾鸟为首,清唳之声,比那珠玉落地还是好听。

看到没有“小土鸡”啊,你如若放弃了飞翔,便再无法如同这只鸾鸟这般的光彩艳丽,便再不会那般的高贵了,空有那一身的血统又如何?

“走吧,我们下去。”

我跪在那高高在上的九五之尊面前,“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百鸟来朝天阙,祝我李氏王朝千秋基业永固,永世太平昌盛!”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祝我李氏王朝千秋基业永固,永世太平昌盛!”

那日,李未央说,皇城上空,成千上万的飞鸟聚集于上空久久不散,百兽朝贺,民间百姓广为流传,说是什么,长安王妃乃天人转世,是代表上天的旨意来赐福于李国的苍生的。

李未央还说,那漫天的鸟儿,聚在皇城的上空,着实落了不少鸟屎鸟粪之类的下来,可是,百官以为,这是天降神迹,得了神灵的眷顾才能有那般的荣幸,那落了鸟屎的朝服,硬是被供奉在了家中不洗,日日三炷香不落,只愿通过那些鸟屎,与神灵有那么一丝丝的心灵接触都心满意足。

李未央还说,不仅朝中的官员如此,那民间更甚,那露天卖的包子馒头之类的,不小心给落下了几坨鸟屎,百姓争抢之,疯狂无比,甚至连那落了鸟屎的瓦什么的,都给敲了带回家去了。

我只能感叹,这才是神迹呢。

我只是更加好奇,有没有直接把鸟屎什么的当成下饭菜的,就着包子馒头什么的直接给吃下去?

李未央说,自从那日我站在屋顶潇洒地吹了那么一曲,引来百鸟朝凤,那朝中再没有官员敢站出来说我什么不好的了。

民间,更是将我和他的故事这么编那么编,传得佳话连连。

更甚的,有家中得了重病的,有心愿未了的,便会来王府门口拜上三拜,总有那么几人,走了狗屎运,病好了,心愿成了,于是,我成了众人心目中的神。

我不再是人人口中轻贱的男宠,直接升级了,跨度如此之大,变成了神。

我倒是觉得,我适合去跳大神。

后来,我学聪明了,只要李未央敢欺负我,我就拿神灵这顶大帽子扣他,反了不成,敢冒犯神灵?小心我让这苍生来踏平你这破王府。

当然,上面那句话属于我的臆想,李未央说,我不听话他就打我屁股,我敢揭竿起义什么的,他就多打几巴掌。

------题外话------

当亲在看这一章时,烟正在机场的大厅候机~我总觉得我像是去那边等候审判的~我在想,为何,写就不能是我的兴趣了?挣不到钱又怎样?我努力写,也总是有结交到了至亲的读者朋友~人生本是如此,如果总是学不会执着~那我又能成什么大事,庸才而已。

这便是我的固执。

晚上11点之后到达目的地~今晚,烟没法上网咯~亲爱的,想说什么尽管留言,不懂的烟会慢慢给你解答的。谢谢你看我的文文到现在。烟是幸福的~

☆、第四十六章 成婚

他直接将我抱到了花轿之上。

他说:“后面的路,你便不必独自幸苦地走下去,我抱着你,陪着你。”

我有一瞬的失神,低头,“好”。

我在想,我最近还是挺能吃的,体重肯定增加了好多,累不死他,活该。

你要娶?我让你娶个饭桶回去,吃穷你;你要娶?我让你娶个胖媳妇儿回去,压扁你。

李未央说,那日有三波人,一波是来杀他的,一波是来杀我的,而剩下的另一波,却是来救我的,不对,是来将我带走的。

从皇城到王府,也是要一段不小的距离的。

一路上都有不少的百姓前来围观,当然了,这李家这么大肆宣扬要娶一个男王妃,外人自然好奇,这男妃到底是长了几条胳膊几条腿,然后再是如何的倾城妖艳。

我算算哈,多了几条胳膊,再多几条腿?再加上一张倾尽众生的脸,我去,蜘蛛精!果然是祸害!王爷性命堪忧!

我一直潜意识觉得,不论白天黑夜,刺客必定是要身穿着拉风的黑衣,然后带着黑色的面罩,再很帅气地一下跳出来,对你狠狠地来上一刀,表示,你死定了。

可惜,李未央跟我说,那些都是写出来的,现实中,不论白天黑衣,黑色其实都是挺显眼的,所以,上得了台面的刺客都是不会去穿如此拉风,如此帅气的黑衣的。

刺客的宗旨只在于杀人,达到目的即成,不论用什么手段,而最好的刺客,最优秀的杀手,通常会将自己隐藏得很好,他可能是一个混混,可能是一个乞丐,反正可能是你身边的任何一个人,只有将刀子插进了你的体内,你才会意识到,我去,这他妈的就是个混蛋杀手!我命休矣,然后,两眼一翻,倒地,当然,你已经见阎王老大爷啦。

耳边风声呼啸,头一偏,我险险躲过几只从外面射进来的箭只,嗯,我闻了闻那箭头,有毒。

“有刺客!快保护王爷和王妃!”

“啊!杀人啦!大家快逃!”接着,人群中便是传来了众人混乱的惊叫声。

“救命啊!”

“杀人啦!”

不用开帘子,我都可以想象外面有多乱。

外面那人一句“大家快逃!”真能不知是故意的还是有意的,他那么一说,这人群肯定更加混乱了。

果然,那些如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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