耽美读书 > 经典耽美 > 信仰 > 第42节
,那我会遗憾终身。所以我要改,希望下次他可以接受我。但是他最近还在跟我置气,唉,他还小,再过几天应该就好了。”

所以他下一次主动何谈,说是给我送苹果,实是要我回头。可惜……他还是失败了……

我抱着日记本失声痛哭。

以后用钱的地方还多着呢,坐吃山空是不可能的了,于是我在第二天就出去找工作了。

这份工作是在一个酒吧里做服务生,加上提成和小费,一个月能有三千来块。这比我之前赚得多的多,这也正是我想要的结果,

应聘很成功,主管当即敲定今晚五点准时上班,额外定了套工作服又花了三百。一切准备就绪后已是中午了,我也有些饿了。去超市买了包乌江榨菜又买了馒头和着凉水就这么对付了一餐,吃完后我就往医院走,准备去看看他。路上走着的时候我用手机查了下工作的注意事项,看完后我又去买了条烟,准备晚上送给领班。

他还在睡,安静的很。如果不看浑身的石膏绷带管子,那他或许很像被纺锤刺中而沉睡的王子。我说,我一定会把你治好,像你保护我一样,如今我也要来保护你了。

还剩下一些时间,我回家睡了一觉,因为晚上要工作到次日凌晨两点,所以我必须保持充沛的精力。这是我第一天上班,所以千万不能出差错。

人要机灵点,学会察言观色,千万不能同领班和客人发生冲突……默念着,我慢慢入睡。

晚上我提前了二十分钟到酒吧,上班前我只配着榨菜啃了一个馒头。馒头真是个好东西,价格便宜还顶饿,吃一个下去再猛灌水,等它涨得把胃填满了就不饿了。实在觉得味蕾乏了,那就吃块糖。为了省钱,我就这样啃了两个月的馒头,尽管“有了乌江榨菜,吃饭就是香”,但我还是吐了。不过那个时候我也不必在吃的方面拮据了,但是我却得了一种叫做“见到馒头就恶心”的病,病入膏肓,无药可医。

领班是个女人,莫约三十岁的样子。长得还不错,短发,身材姣好,穿着小西装和高跟鞋显得十分干练,大家都叫她“薇姐”。我把烟给她的时候她直接收了,并没有什么表情,只是说了一句:“好好干。”然后便走了。

她是个很酷的女人。她圆滑,世故,冷漠,社会及一身。放在外面看是某个企业的高管,女白领;放在这,那简直叫……夜场代理人。

她可以和别人抽烟喝酒谈笑风生,也可以二话不说一酒瓶子在桌边上砸出玻璃碴,握着瓶口告诉别人这不是闹事的地方。

平心而论,比她厉害的大有人在,但我步入社会见到的第一个“社会人”便是她,所以对她印象比较深。

她手下的服务生不敢在她眼皮子底下捣乱,但是这并不代表他们就都是省油的灯。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地方,鱼龙混杂。新人但这总是会受点排挤,后来我也都司空见惯,习以为常,但是这个人的确是做过头了。

他叫赵兴岩,二十岁出头,是个小混混,喜欢欺负新人,看我尤其不顺眼。我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

刚上班第一天,他就跟我抢着服务了几桌客人。当时我还不懂,但后来我看到他拿着小费对我轻蔑的笑时,便明白了一切。

好,他是老油条,混得时间比我长,我不跟他抢就是。我只为了工资,我要拿回去给我的瑾泽治病,我不闯祸。

第二天我端着酒准备给客人送去,他迎面而来,故意跟我撞了满怀。我躲闪不及,酒洒了一身。最后不仅赔了钱,还赔上了一件白衬衫。领班看了我一眼,告诉我以后工作专心点,不然就别干了,说完她便走了。我心有不甘,但也只能吞回到肚子里去。其实薇姐已经知道怎么回事了,但是没给她惹了麻烦她都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那次之后,我明白了赵兴岩就是故意找茬的,我惹不起,还躲不起么。

第五天的时候,李瑾泽醒了。

我说:“……对不起。”

良久,他说:“没事。”

“很疼是不是……”我把头埋得不能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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