耽美读书 > 强强耽美 > 嫖客不寻欢 > 第40节

归兰纳闷的时候,宁玉找到了孔金平的号码,发起短信来。

归兰凑过头一看,屏幕上写着:孔老板晚上好,我是小兰。昨晚的事,一时情急,忘了跟你解释,很不好意思。昨晚我突然发现自己来月事儿了,常听人说,女人来那事儿时会给男人带来不祥,对生意人尤甚,我怕给你带去什么不好的,大脑一片空白,所以才匆匆忙忙离开。我真的只是太害怕了……

归兰鸡皮疙瘩掉满地:“这都二十一世纪了,这种鬼话也能信?”

宁玉嘴角一弯:“对土人有土方子。”

一会儿手机一颤,回信来了,归兰瞄了一眼,就无语得两眼望天。

“我也听说过,没想到小宝贝儿竟然这么为我考虑~~那,宝贝就先忍几天,等完事儿了我们再继续~~”

宁玉也被小波浪恶心得一颤一颤,扔烫手山芋似的把手机扔回了归兰手机,归兰二话没说把孔老板拉入了黑名单。

作者有话要说:  评论有提到律师职业道德的事儿,在这说一下。这对cp的设定本来就出于我对这俩职业的关注……(预感下篇要写记者)

我对律师了解不多,这篇文章对律师的认识主要基于四点:

1新律师法规定,律师可以协助公安机关侦查,律师有会见当事人、调查取证、阅卷等权利。

2规定律师在办案中不得采用歪曲事实、曲解法律、伪造证据等手段。

3公安部门是主要角色,很可能将本部门意志强加于具体案件,有时公安局长兼任政法书记时,当地公、检、法一气,“铁案”就这么产生的。而律师不仅处处受到这三者的干预,还可能被当事人反咬一口。有一个很好的比喻:刑律是“戴着脚镣跳舞”。(这点认识来自一本出版书《一个律师的成长手机》)

4在国人心里,律师带着神圣光辉,这种神圣来源于对公平正义的追求。但实际上,律师也是个谋利者。

☆、第二十六章

二十六

林逸人走了,司晓顺其自然地成了看家汪。一大早,根本不给司晓伤春悲秋的时间,业务部就犹犹豫豫地把两份委托书交到了司晓面前。

“放着出去吧。”

“您还是过目一下吧。”

由于林逸人的懒惰,逸天律师所内部有一套完整的运行程序,很少需要林逸人做什么日常工作的决策,包括这种接活儿的事。

司晓拿起来一看,面色立刻有些发青。版权案,这其中一方,还是他的老熟人。

“这个新星出版社的委托书先到,是么?”

得到肯定答复后,司晓在心里啐了一口,心道“方全这个老奸巨猾的……”

米白拎着行李箱跟她对峙的样子又浮现眼前,那一句“你不是个好律师”像大清早把人从睡梦里炸醒的鞭炮,怎么掩耳都一声比一声清晰地响着。

“司律师?”业务部那人发现了司晓的心事重重。

司晓咬牙痛下决心:我就当你说的“好律师”给你看。

“这个新星出版社的委托书留下,另一份锐宇出版社的,你退回去。”司晓知道自己下了一个怎样的决定,眼里闪过一丝隐忍的紧张,“先复印一份再退。”

“好。”

司晓亲手调了一杯咖啡放在桌角,手里转着笔,不知道怎么下笔签下这份委托书。转头望向窗外,外面日头正好,可是这敞亮的日光下,不知道掩藏了多少阴暗的斗争。

每洒下一缕阳光,就投下一片阴影。米白安静而坚定地神情如一幅画一般在司晓面前展开,只要她在眼前,司晓就感觉整个人都被照亮了。

司晓轻叹一声,签下了自己的名字,也许这样,就能理解米白心底那个亮堂堂的世界。

将近中午,没等司晓吃过午饭,意料之中的,有人拜访。

方全可以说是司晓的老朋友了。有黑道背景,混出了资本后及身而止,开了一家缘龙饭店,整垮了辛鸿府,事业蒸蒸日上的当口,方全创立了全宇公司,主打食品业。司晓敬他三分也畏他三分,敬的是他的眼光和手段,畏的是即使他从黑道及身而止,也并未完全脱离,背后仍是虎穴龙潭深不可测。

这个混过黑道的男人,却有着儒雅的外表,印花的衬衫精致,领口到袖口每一个细节都十分讲究,唇上一道齐整的胡茬又显出几分阳刚之气来。

司晓实在不明白,好好的黑道不混饭店不管,跑来文化出版业做什么。

司晓没想到方全会亲自过来,也是吃了一惊,既然很相熟,待方全坐下,就开门见山:“这次的案子,是新星出版社先委托我们……”

“我知道他想抓着你这个赫赫有名的大律师当救命稻草,所以才又向你们提出委托。”方全保持着一贯的微笑,眼神里却有一丝狠意。

司晓一怔:“你想整垮新星?”

“不,它是我的。我要吞并它。”方全回答得很简洁。

司晓向来知道方全的手段,没想过自己会站在他的对立面,心下捏了把汗,镇定道:“为什么?你公司以食品为主,吞下新星对你没好处,反而只会拖住你的资金链。”

“新星出版社的老板,叫方新。”方全顿了顿,继而缓缓说道:“我们有同一个父亲。”

方全一向把背景藏得很好,司晓这也是头一次听他说自己,却也有种探入虎穴的紧张感,默默拧了眉。

“可惜,我是私生子。老头子把出版社留给了他,而我流落到街头巷尾,和一群疯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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