耽美读书 > 强强耽美 > [综]法不徇情 > 分卷阅读298

林健先生就等在门口了,他说想见陈大状。我叫他在会客室等。陈大状还没到,你要不要先去看看怎么回事?”

“林健?”不会是林健、林康这两兄弟中的那个林健吧?周亦霏一边想一边推开了会客室的门,果然是那个林健。

林健见推门进来的是个这么年轻的女律师,犹豫了一下问道:“请问你是不是陈大状?”

“不是,陈大状是我师父。”周亦霏道,“师父还没到,我先过来看看你有什么事。”

“你是陈大状的徒弟啊?”看周亦霏点头,林健就开始掉泪,“我的孙,我的孙被一个什么福利署的人带走了。”

“福利署的人带走了小毛?有没有说是什么原因?”

“说了,说我带小毛住破屋穿烂衫,是什么虐待,说我没资格抚养小毛……”林健抹了一把泪,“小毛是我的亲外孙来着,是我唯一的亲人了,我怎么会虐待他呢?”

这时陈锦蓉也来了,看见会客室里的林健跟周亦霏,便招呼这两人到自己办公室坐下再谈。

助理还送了几杯咖啡过来。

林健粗燥的手指颤颤巍巍地捧着纸杯,杯中的咖啡一个劲儿地摇晃着:“陈大状,我没有虐待小毛,求求你帮我向福利署的人要回我外孙。”

陈锦蓉看出林健的情绪比较激动,便放缓语气:“林先生,你不要着急,慢慢来,从头告诉我怎么回事。”

林健定了定神,却将咖啡小心翼翼地摆在了桌子上之后才开口:“我弟弟的事,陈大状你应该知道。”

陈锦蓉点点头。

林健继续道:“那时候我被张大状威胁,要爆出我包庇我弟弟是杀人凶手的事,要我写勒索信,我是没办法了才写那封信的。之后带小毛去一个村里的旧房屋住,也都是好好地拣了地方,没有叫他住漏风的屋;吃东西是我偷偷去买回来,趁热给小毛吃,没有叫他吃冷饭剩饭。夜晚也都是我带着小毛一起睡,绝对没有让他冷着。”

“但是我写了那封勒索信,警察抓到我之后就把我关起来了,小毛就被送到福利署去了。我同警察讲清楚,整件事都不关我事,全部都是我弟弟还有那个张律师做的,警察就放了我。我本来以为可以接到小毛一起回家去住,但是福利署的人不肯把小毛还给我。”

林健说着又开始抹泪:“福利署见我的人里面有一个很面善的女人,我经常在报纸杂志上见到她,好似是什么慈善家,说是专门救助儿童的。就是那个女人,指着我说我虐待小毛,不配养他。她要给小毛另外找一个好家庭,让他得到温暖,得到关心,健康成长。”

“哪怕小毛哭着叫我外公,说想跟我一起,那个女人都不肯松口。最后,小毛到底都被她抢走了。”

☆、164

陈锦蓉皱起了眉头, 这件事真的有点奇怪。

林健已经被警方释放了,小毛也根本不愿意跟外祖父分开,那儿童保护服务组的工作人员应该遵照小毛的意愿, 让他回到林健身边才对。

这个所谓的专门救助儿童的慈善家女人, 为什么一定要带走小毛?为此甚至不惜违背常理, 无视这对祖孙之间的感情, 忽视小毛的真实意愿?

陈锦蓉看向周亦霏:“你跟林健一起往儿童保护服务处去,仔细问问他们那工作人员究竟怎么回事。记得对他们申明小毛跟随林健有法律依据,如果真的是有人要坚持违反法律,请她准备好打官司。”

周亦霏自是点头答应,开车带着林健一起来到福利署,先找到工作人员询问小毛的事情。

幸好工作人员还记得林健, 看见他来还一脸笑意地对周亦霏解释:“我们本来是要按照规定把小毛交给林先生的, 不过昨天来参观的那位女慈善家谷瑶女士很有权势, 道德标准又比较高。而林先生刚刚被警方扣留,之前又有带小毛去村里没人住的旧房屋住的经历, 所以谷瑶女士才会极力反对把小毛交给林先生的。”

“但是女慈善家再有权势, 也应该依照法律行事,况且她又不是你们的工作人员, 应该没有权利对你们的工作指手画脚吧?”周亦霏皱着眉说。

“rry啊,社会福利署有好多事情都需要善心人士的捐赠才能维持下去, 那位谷瑶女士就给儿童保护组拉到了很多善款,所以上头交代对她要客气点。”工作人员小声解释,“昨天林先生走后, 我们已经尽力同谷瑶女士解释了相关条款,她最后也都同意我们按照规定把小毛交还给林先生了。”

周亦霏听到这里才点点头:“看来也不是完全不通情理的人。”

“不过谷瑶女士还有一个要求,”工作人员又道,“就是想让我们定期上门查看小毛的生活环境。还有,小毛今年七岁,应该上小学了,谷瑶女士要求我们督促林先生尽快给小毛办理入学手续。”

周亦霏看向林健。

“应该的,应该的。”林健不住地点头,“多谢你们帮手。”

几方说好后,工作人员带出了小毛。小毛见到外公果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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