耽美读书 > 校园耽美 > 圈套 > 第408部分
情都是重大事情。任何一个公民的非正常死亡都应该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尤其是你们警察,更以保守公民的财产和人身安全为最高使命。既然你们警察是保护公民人身安全的,为什么你们会放任夏新死去?是不是你们认为夏新是走私犯,犯人的生命不值钱,死了也白死?”

她转而笑问徐虹,“任何公民不管他是正常人、嫌犯还是罪犯,都享用基本人权。不经过法院审判,公民的人身安全不受任何人侵犯,公民的生命权不受任何人剥夺。姐,我这是跟你学的,我说的对吗?”

徐虹没有理她,她选择沉默。她明白了她在演什么把戏,她在模拟法庭审判的情景,她取代了她的律师角色,她试图挖掘和声讨常雨泽的失职渎职责任。

常雨泽开枪打伤夏华明显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因为夏华死亡,造成严重后果,他的失职渎职已经构成犯罪。但在现实中,他的失职渎职责任不可能被人追责,更不可能上升到法庭审判的高度。就她所了解,极少有普通公民起诉公安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因失渎职行为造成嫌犯人身伤害甚或死亡的案例,而个人状告公安部干警失渎职的案例更是闻所未闻。

41 终审15

殷蔓蔓只能通过这种怪异方式还原夏新意外死亡的真相,只能通过这种非正常手段才能一步步揭穿常雨泽冒然开枪的失职渎职责任。也只有她这个外国人才敢于质疑公安部执法时可能存在的过错,如果是中国公民,可能不等你发出质疑就被和谐了。

面对问题和责任,公权部门不是坦然面对,依法办理,而是不遗余力的‘悟盖子” 推卸责任。在公权面前,个人的权力是微不足道的,这是无法回避的现状。

就象张锋这起案子,如果没有她的努力和坚持,没有她爸爸的支持,这起伤害案也不会上升为公开审判的案件,肯定会被归德市公安局内部处理。

现在,张锋的案子正向着健康发向发展,“杀”人凶手的责任得到法院的公正审判。凶手常雨泽枪杀张锋罪证确凿,一审对他的定罪量刑准确无误。但是,她想不到,她竭力维护的受害者竟然是陷害她的主要“嫌犯”!她非常痛苦。

常雨泽知道她是故意挑刺,不耐烦的说:‘你要搞清楚,他不是正常人,他是在押的重大走私犯!他逃跑在先,我开枪阻止嫌犯逃跑是合理正当的!

-


状态提示:第408部分
本章阅读结束,请阅读下一章
回到顶部
http://www.520dus.com/txt/xiazai1876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