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追根究底,正是自己当初蒙了心神为了一个男人,亲手弃之如敝履,才致表妹遭此劫难。欠表妹的,她还不了,她最恨的是自己!

“滚……”她砸碎了碗碟,踢倒了桌椅,赶走了所有身边的人。

以前,不懂。

小时顽劣,哪知分寸,说的那些混账话惹得表妹常娇嗔着不肯理她,待她挤出一副丧眉搭眼的模样好声求饶才破涕为笑。直至迟钝如她惊觉表妹脸上那抹有女初长成的娇羞,才如梦方醒----伊人初知情滋味。不知哪家儿郎入得了表妹慧眼?

叶家一门忠烈,她亦不输男儿。女扮男装驰骋疆场,虽是离经叛道,但古有木兰从军,她不过效仿先人。金戈铁马冰河狼烟,生死悠关,千斤之担,容不下她儿女情长。偶尔那么一点闲暇,脑中浮现如花容颜,也一笑了之。算来表妹已过及笄之年,定已寻得良人,成就那如花美眷。叶昭抖落一身风尘,大喝一声,抡起长刀乱舞,黄沙滚滚。

后来,还是不懂。

她身份暴露,凯旋而归,皇帝赐婚,一切顺理成章。她既决定嫁作人妇,自当与夫君相敬如宾。奈何夫君孱弱,她处处忍让,想来也不过就是把他当个孩子去照顾。她习惯了万斤一肩扛,夫君既不能依靠,就由她来便好,她欠的,一定会还。

再后来,仍旧不懂。

又见表妹,她喜形于色。哪怕只是陪着表妹到处走走,也能高兴个半晌。自从表妹来到身边,她整天咧着嘴,日日喜上眉梢叫周围亲信好一番笑话。万不会辜负舅舅所托,她决定无论如何要帮表妹寻一门好得不得了的亲事,让表妹能留在京师。这样便能时时见到她,日日护着她。

直到表妹吐露心声。她从未有过的惊慌。战场上敌军以多欺少大举来犯,她不慌不忙,将战鼓擂得震天响,誓与将士共存亡。闻惯了血腥恶臭,见惯了马革裹尸,习惯了阴谋诡计,她向来成竹于胸进退有据。可她的表妹,玉洁冰清,宛若仙子,现下情思错付,岂不明珠蒙尘。至于自己,乱世废墟容得了救民于水火的花将军,太平天下怎能容下一个假凤虚凰的花木兰。表妹理应站在这世上最温润如玉的男子身旁,共结连理。

表妹是那九天翱翔的凤,谁也不能将一句污秽之言泼在她身上!她失了进退,用残忍的话语将表妹推得远远的。那本是她放在心尖上,见不得受一丝委屈,恨不得将世上所有最好的拱手奉上,最想守护的人儿。

直至表妹弥留之际,她才懂了。

所有为表妹着想的理由不过是懦弱无能的借口。九天仙子愿为她这个蠢钝之人不畏世俗人言,抛弃自尊,她却亲手折断表妹的羽翼,害她坠于污泥之中。

“阿昭,我没有家了。”表妹说这句话的时候,该有多疼。她不止一次想象当时的情景。无家可归----所以,表妹才会毅然决然喝下醉仙草吗?在那让人如登极乐的药物麻醉下,会回到雍关城吗

叶昭终于懂了,只是懂得太迟,后悔莫及。

作者有话要说:  剧里的阿昭,或多或少有点爱表妹吧。

既然爱为什么不接受,这才是我耿耿于怀的地方,本章试图给她如此选择找些理由。

说白了,郡王有主角光环附身,还能怎样。

☆、人言可畏

前言:

历史,从来只为男人的胜利浓墨重彩。如若失败,那正好----都是因为一个女人。

正文:

却还有叶昭不懂的。

马革裹尸,自从打小明了自己将门之后的身份,叶昭就做好了准备,保护山河护卫黎民之心从没有丝毫犹疑。可叶氏一门抛颅洒血去守护的百姓,转眼间就忘了曾有个女子为了他们赴汤蹈火舍弃清白,周旋于敌国虎狼之口,为保一国太平而香消玉殒。

渐渐地,表妹不过成了世人口中以色魅主,颠覆城邦的祸水。一边霄想着表妹的绝世容颜,一边吐着最下流恶毒的话语。她教训得了一两个污言秽语满口的龌龊之辈,却堵不了铄金众口:瞧,果然红颜祸水,连英明神武的大将军也落了个五迷三道的下场。怕是被这有悖伦常的下贱狐狸精弄疯了!

叶昭是疯了。以前的她,也曾不止一次被唤作疯子,小时候,她天天变着花样胡作非为,大人总训斥她像个小疯子。长大了,她千里沙场,于绝境中单枪匹马挑落敌方主将,大家啧啧称道她简直是个疯子。现如今,面对那些毁表妹清誉的愚民----她曾一心守护的,她却恨不得啖其肉饮其血,人们都指责她真成了疯子。竟然,为个不清不白的女人疯了。

这几年,叶昭骑着踏雪漫无目的地走了一城又一城,见过的人,遇到的事,都不重要,于她不过是走马观花中的过眼烟云。日复一日地过。有时候回头想想,一年恍惚好似一日。日子过得,比她想得要快些。

又快到表妹的忌日。

酒,必不可少。今天的酒入喉比平时更冲些,叶昭不过多喝了几盅,就觉得骑在踏雪上有些东摇西晃把不住缰绳。酒劲冲到头上,热气透过毛孔,散于全身。毛孔又灌了冷风,一冷一热下人晕晕乎乎的。

叶昭俯身拍了拍踏雪的脑袋,“你倒是长点心,别走那泥泞的小道,颠得我难受。”身子一晃,干脆抱住了马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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