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去到厄港时,残阳已经点亮了整个海面,几只白鸟立在木桩上,闲闲梳着自己的羽毛。风中有着盐味,极远处有一团浓厚的阴云,正在接近。

来厄港那么多天,这是两人第一次见到下雨。大部分时候,这里都沐浴着灿金色的阳光,温暖总喜欢眷顾着港口。

雨天在厄港居民看来,实在不是什么好兆头,毕竟这不是什么出海捕鱼的好天气。

还有一个原因,是因为当地的一个传说。

在传说里,八十七年前——又或许是八十八年前,在这个港口还不叫厄港的时候,第一个住在这海边的,是一户渔民。

渔民家有个有位十七八岁的少年,自小就在海边长大,生得高大俊朗,笑起来的时候很讨人喜欢。

在某一日,一位失魂落魄的旅者来到了这里。他一身饥寒,还有严重的胃病,依靠在某一个墙角奄奄一息。阴雨从天而降,一点点将他身上的温度剥离。他半睁着已经失去神彩的眼睛,看着铁青色的天空。

一把小小的伞出现在了他的头顶。感觉到雨滴的消逝,来者慢慢抬起了眼。他首先看见的是一双潮湿的靴子,然后是一件简单的白衣衫。

“先生,你还好吧?”少年如此问道,眼里是没有恶意的揣测。

旅人从喉咙深处挤出了一句回话:“不,我一点也不好,旅途太长了。”这是他那么多年,终于能够正大光明承认自己软弱的一次。他再一次感受到前所未有的疲惫,裹了裹衣服不想再理会陌路人。

但少年继续问道:“先生,你需要一杯热茶吗?”见旅人不回答,他又自言自语道,“你还需要沙发和一条毛毯,这里下起雨来真的是太冷了……”

旅人打断他:“快走吧。我在这里一秒钟也不会停留。我已经这样走了很多年了,没理由在这里留下。没有人能理解我,或者是跟上我的步伐,你不会是那个例外。”

“可是先生,这里是一个好地方。它现在阴雨绵绵,等到晴天的时候就满是阳光与白帆。要是在岸边坐着晒个太阳,什么烦心事都没有了。”少年如此说道。

旅人依旧皱着眉:“快走吧。我见过的地方多了去了。”

“如果你愿意和我一起烤个火的话,我当然愿意离开这片阴冷的雨幕。”

旅人又一次抬眼,撞进那墨色的眼眸当中。少年向他伸出了手——

他就真的握了上去,走出那片阴冷的雨幕。

此后是每一日都灿烂的阳光,海鸟欢鸣着,展翅俯瞰自己的领地。无数次他们一起窝在沙发里谈天说地,聊着一天的见闻。

旅人觉得他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同行者,过往的流浪与漂泊都将结束。

故事的结局写在了船帆上。少年乘着船往天边而去,旅人一如既往在他身后目送。几小时后阴雨沉沉压在了天空之上,海面的惊涛狂浪席卷了一切。这是一场太过漫长的航行。

旅人等了很久很久。等到这一天的白鸟全部飞尽,等到无数次夕阳被山脉吞没又重新取代明月的光辉,等到这寂寞的海面终于林立起诸多建筑,人来人往。

他在信纸上写道:“有时候,我真的觉得是久别重逢。”

他想这大概是他这辈子最文艺的一句话了,但他甚至不知道这封信该往哪里寄。想了想他在后边加上了一句话:“而你我都无法改变的是,这是一场离别。”

故事开始在铁青天幕,生长在港口的微咸海风里,与海鸟一同盘旋缠绕在记忆深处,而结局写在了白色船帆上。

少年扬手道别,来自旅人的目送。这是一个重逢与离别的地方。

几乎像是一个诅咒一样,往后像这样别离的故事还有很多。船帆上来的人与乘火车的人在此相遇,最后又走向分离。

附近的人将港口命名为厄港,因为这里的一场场永别。某种意义上来说,尽管这里终年阳光灿烂,这里也不是那么好的地方。

每当阴雨天,厄港的气氛总不是那么好,暗沉沉的天光压在了头顶,所有白鸟都不见了踪影。夏一南和黎朔在这样的天气,回到了家中。

疯了一整天的狗蛋累了,洗澡后就上楼睡觉去了。夜深时他们的呼吸炽热,在嘈杂的雨声中似乎都有些疯,雨夜微凉空气里,只有彼此的心跳是温暖的。

第二天仍然是阳光灿烂的好日子,厄港缓缓在晨曦中苏醒,人们行走在海边,远处有鱼群溅起的浪花。

这样乏善可陈的日子,确实能让人不自觉忘却一切,丢下旅途的疲惫,永远停驻。

第89章 厄港鸟(3)

狗蛋最喜欢的事情, 一是看夏一南那些枯燥的研究报告, 他不识字,只是觉得那些图案和公式很有趣;二是在游乐园里看到的城堡模型, 偶尔还在白纸上涂涂画画;三是晚上眼都不眨一下盯着星空,持续大半个小时,这几个星期来雷打不动。

“你说他脑子没事吧。”夏一南真心诚意担忧道。

这是又一个晚上, 狗蛋爬上了屋顶,坐着看港口深蓝夜幕上的漫天繁星。

黎朔拿手肘怼了他一下:“别这样说别人小孩子。”

“我是认真的。”夏一南说, “从科学的角度来说, 他很可能是受过什么刺激, 然后把所有的喜爱放在夜空中之类的。”

黎朔沉默了一会,摸摸下巴:“……不清楚, 等他开口说话的那天吧。”

这一天没有让他们久等,准确地说,在这个晚上就到来了。狗蛋好不容易才从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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