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

姥姥说,日本人说话听不懂,他们村长听得懂,去给人家当汉奸,抓他们的鸡给日本人去吃,还让他们给日本人补鞋。

剩下的她都记不得了,而太姥姥已经走了。太姥姥一生,据说是县城里念过书的,经历了清朝,裹了小脚,后来民国,东北来了军阀,混战,没消停,又来了日本人,后来解放又是公社和大跃进,她活了八十多岁,我还记得她,会掀开那种大柜子,给我冰糖和枣子吃,我九岁的时候她走了。

我没机会问起她波澜壮阔的一生。

所以很多故事都是离我们非常近的,近的可怕。

我看《我的团长我的团》,迷龙唱“九一八,九一八,从那个悲惨的时候”,我流泪了。我想我懂迷龙。

说了很多有的没的,这就是我写故人的时候,心中所想的东西。

但真的,真的谢谢,谢谢你们给我讲这个故事的信心,我爱你们,爱所有的太太和小天使。

最后,我准备好了,来吧,长评们!

第七十一章 番外.1 半折唱念作余欢

鹤澜以前不叫鹤澜。

他家在前清的时候,是有名的商贾世家,也出过些官,后来时局动荡,家道越来越中落,到了鹤澜祖父这一辈,北平城内待不下去了,便放弃祖宗产业出了北平,到河北一带做生意,慢慢的竟然又起家了。

鹤澜便是在逐渐重新殷实的家境中出生的。祖父经历了大起大落,看着尚在襁褓,眉眼却已经显出俊俏的小孙孙,抚须叹道:

“不求这孩子以后有鸿鹄志,问安国道,只求他这辈子都顺心快乐。”

于是鹤澜就有了名字,沈余欢。

愿余生尽欢。

然而沈余欢小少爷从小就不是个安分的主儿,沈家发现,让这小祖宗顺心是件劳心劳神的事儿,不是前院上房便是后院打狗,要么就去找家里干活的小丫头叫好姐姐。

等这孩子终于长到了七八岁可以送去私塾的年纪,厄运也悄悄的来了。

鹤澜已经记不清那天到底发生了什么,他被谁忽然牵起来,忽然坐上了马车,随便和谁说了会儿话,他便到了青瓦大院儿,很黑,不像家里摆满花盆,里面很多孩子蹦来蹦去,诡异又有趣,像是灰色牢笼里的猴儿,毛皮上落满埃烬。

他在一瞬间感到了一种陌生的恐慌和萧瑟,然而转身欲走时,却被人轻易地从背后抱起来,放在桌子上,像一件商品似的摸这里,掰那里,然后,又真的成为了一件商品,带他来的人拿了钱,走了。

从此,沈余欢叫沈阑了。

一直到十六岁,他都是沈阑。

那时候他还没有上台的资格,已经十六岁了,别说算不得角,连脸都没露过。沈阑对此也不甚在意,就依旧练自己的功,唱自己的曲,记忆里锦衣玉食的日子模糊不清。他不是没想过逃走,但几次都失败了,等年岁长了,关于那个家的记忆就淡了许多。戏园子为了让他们记戏词,都会教读书识字,沈阑本就会一些,渐渐的竟比其他人都懂得多,忠君义气,梦里多情,种种都在他心里。他经常去睿王府旁边的街口逛,那里总有些旧书摊子,书便宜,又允许随便翻看。

在这个地方,沈阑认识了去买书的教书匠,又过了两年,沈阑十八岁的时候,教书匠死了,沈阑入了共产党。

他有了代号,胡笳。

北平沦陷的那天,沈阑他们的戏班子想要趁乱逃出北平去,他作为中共特工小组的成员,却是被分到了留守的命令。兵荒马乱之中戏班无暇顾及他这么个小角色,沈阑便看准了时机往城里溜......

“那后来呢?”

风吹过来,鹤澜惊了下,他低头看去,几个兵蛋子坐在他旁边,白牙在黄昏下明晃晃的。他和他们明亮单纯的眼睛对视,他们期待他说出那些充满传奇色彩的英雄故事,就像平时传颂的那些话本般的故事一样,在敌后的险境中力挽狂澜,来去如风。

然而现实是剥丝抽茧,又将那根丝缚在每个潜伏者的咽喉上,穿成脆弱的网。

鹤澜张了张嘴,他干涩的清了清喉咙,极快的低声说:

“后来......我遇见一个人,他帮我在城里找到了可靠的身份,再后来,我就完成了任务。”

“杀了很多鬼子和汉奸吧,俺们都听队长说了,你走之前在北平城大闹了一场,那黑皮二鬼子死了一条街!枪声响了半宿!”

风有点凉,鹤澜在苞谷垛上挪了挪,手指在玉米上来回摩挲,钝痛从指尖传上来。他抬眼望前看去,打靶的士兵们正列队往回走,炊烟升起来了,夜色就要降临。

“对,杀了很多汉奸......”

那天非常冷,枪握在手里,仿佛枪柄长出了棘刺,金属锐利的寒冷刺进骨节里,让人发抖。然而枪管中却是灼热的火药,将子弹推射进敌人的胸膛。

许池的上臂中了一枪,棕褐色的麂皮绒夹克被凝结的血块搞得乱七八糟。他的脸上像挂了霜,一点没有平时面对鹤澜时候的笑意。

“这帮丫挺的咬上了就不撒嘴......”许池咬牙骂了一句,射中了特高课副队长的腿:“哎,对,就你,妈的上次巡查给你爷爷甩脸子!”

鹤澜没空听这人借此发泄私人仇恨,他单手替许池抓住失控的方向盘,将许池的汽车拐进纱帽胡同的侧角。许池回过头,受伤的手臂无法使力,他愣是将手肘别进方向盘的空挡里,身子一扭,硬生生将汽车横在了胡同口,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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